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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
技 局 介 绍
根据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金寨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六[2002]31号)和县委、县政府《关于金寨县县直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金发[2002]8号)。金寨县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金寨县科学技术局。县科学技术局是主管全县科技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。
(一)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和措施;参与研究确定全县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和重大布局,协调全社会科技进步,组织实施科教兴县工作。
(二)组织指导全县科技创新工作,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,推动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。
(三)负责全县科技执法工作,研究提出科技体改、科技人才、科技创新、科技进步、科技中介服务、科技奖励、科技成果转化、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政策的建议。
(四)负责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负责组织火炬计划、星火计划、成果推广计划、科技扶贫计划和软科学等研究发展计划,负责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。
(五)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规划、计划,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程。
(六)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,优化科技资源配置,负责归口管理县本级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三项经费。
(七)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、科技奖励、科技保密、技术市场和技术合同认定工作;归口管理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,指导全县科技中介服务,有关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认定,促进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。
(八)归口管理全县民营科技工作;归口管理科技信息防震减灾工作;负责科技宣传,科技统计和推动科学普及工作。
(九)指导、协调全县乡(镇)、县直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科技服务工作。协助县委组织部门管理乡镇科技副乡(镇)长。
(十)负责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方面的工作。
(十一)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根据金寨县科技局主要职责,县科技局内设2个职能股室。
(一)办公室:协助管理局相关日常工作,协助综合业务股做好相关业务工作;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;负责会议组织、文电处理、科技宣传、综合调研、办公自动化、档案、保密及机关财务工作等工作;承担议案、提案、建议工作以及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;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(二)综合业务股:组织编制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;编制全县各类科技开发计划;组织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招标、监督和验收工作;管理归口的科技三项经费;负责相关科技计划的技术引进工作;负责科技统计工作;研究拟定科技成果和技术市场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市场管理等办法,并组织实施;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、上报和科技保密工作;负责组织审查申报国家级、省级各类科技开发计划项目。
研究拟定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意见的建议,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,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,负责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。
研究拟定全县科技促进农村与社会发展的方针和政策;组织实施农村与社会发展方面的火炬计划、星火计划、成果推广和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等科技工作;组织实施科技扶贫、科技下乡工作,推动农村科技进步、成果推广。
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:
金寨县科技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,部门领导职数3名,其中,局长1名,副局长2名;股级职数2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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