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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环境
( 一 ) 服务承诺 : 实行特事特办、马上就办的服务承诺。可采取两种方式:
①第一个接待投资者的乡镇、县直单位或个人,对投资者所询问的事情负责答复、联系、 协调、协助、直到办结。
②可以直接到县招商局咨询,负责联系、协调、落实相关事宜。
( 二 ) 项目洽谈 : 可以直接与项目单位进行洽谈,也可以由县招商局牵头与项目单位联系,落实相关事宜,直到满意为止。
( 三 ) 证照办理 : 具有行政审批和收费的行政事业单位一律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大厅,对外来投资项目审批实行"一站式"服务。由行政服务中心及项目联系单位专人代办,投资者只需提供相关的资料及必要的费用。
( 四 ) 挂牌保护 : 凡外来投资重点企业,由县委、县政府进行挂牌保护,即"企业合法权益重点保护单位", 严禁对外来投资企业开展任何形式的乱检查、乱收费、乱罚款, 确需到外来投资企业进行检查的, 除刑事案件外, 必须报经县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行。
( 五 ) 跟踪服务 : 凡来我县投资兴办各类企业,坚决兑现国家和省、市、县已经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 :采取 "一事一议 " 的办法 , 根据项目的要求, 商定承诺条件, 派专人跟踪, 全程服务, 以会议纪要、书面承诺等方式予以明确。凡投资 500 万元以上的项目, 确定一名县领导牵头, 一个对口部门联系, 实行全程跟踪服务。
( 六 ) 投诉受理 : 有四种形式 :
①直接向县经济发 展环境保护委员会投诉 ;
②向县招商局投诉 ;
③向投资企业所在地有关部门投诉;
④向联系本企业(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)的县委常委或副县长投诉。
投诉电话 :县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委员会 :0564-7065110
县招商局 :0564-7052090
(七) 权益保护 : 授牌保护的企业均发两卡 , 一是由县物价局制发 " 企业收费卡 ", 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都 必须在此卡上登记 , 且注明收费依据、项目、标准、时 间及执收入 , 否则视为 " 三乱飞未开法定票据或者打臼 纸条的视为贪污。二是由县公安局制发 " 客商身份卡 " 又 称 " 绿卡 " 。凡持卡客商 ,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对其 人身、财产、住地 ( 包括客商所住的宾馆 ) 等进行检查 ( 案件除外〉。客商凭卡在全县范围内享受就医、子女入 学和参军等方面的优先待遇 , 享受供电、供水、邮政、电 信等服务单位和职能部门的优质优价服务。
(八) 车辆管理 : 外来投资者和外地过境的车辆 ,发生一般违规行为 , 交警、交管、市容等部门只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, 不扣车 , 不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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