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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政策
( 一 ) 优先产业 :
1 、全方位放开工业投资领域 , 以培育大公司、大企业为目标 , 重点引导外来投资者通过资产兼并、联合、嫁接、收购等途径兴办工业项日 , 引导、鼓励外来投资 者兴办高新技术产业、绿色食品加工、木竹加工、中药 材深加工以及小水电、优质水、矿产资源开发等优势工业项目。
2 、鼓励投资者发展无公害农产品、绿色食品、有机食品和出品创汇农业,重点发展高山反季节蔬菜、中药材、木竹、茶叶、畜禽、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的无公害 生产。
3 、鼓励外来投资者兼并、收购、租赁、承包经营我县国有、集体企业, 凡有净资产的企业 , 实行协议出让;资债相当的企业, 实行1元底价出让;资不抵债企业, 依法破产后实施重组。
(二 ) 厂址选定 : 凡进入工业园区的工业项目 , 厂址选定坚持"五个统一"的原则 , 即统一征用、统一规 划、统一开发、统一出让、统一管理。对集中开发的土 地实行“七通一平”(水、电、路、排污、邮电通讯、信息电视、土地平整)。
( 三 ) 高科技优惠 : 留学归国人员、博士生、硕士生来我县工业园区,投资具有高科技项目、高附加值项目 , 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,享受特别优惠。
( 四 ) 入园条件 : 客商在与县工业经济园办公室签订合同书后,即可入园。
( 五 ) 用电 : 凡属工业招商引资项目,用电贴费于免收,城市自备用电线路执行电价0.57元/kwh,农村自备用电线路执行优惠电价。对大工业用户(年用电量200万kwh)可以争取分时电价 , 基本电价0.482元/kwh。
( 六 ) 附注 : 依照国家、省、市规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而本规定未列入的,依照国家、省、市规定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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